本报太原10月20日电改革人事制度,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;改革分配制度,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;改革后勤管理体制,建立校内保障服务机制。山西省教委下狠劲改革高校内部管理体制,力图通过改革,激发高校活力,提高办学效益,使高校成为面向社会、面向市场、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。
为使各校认识改革人事制度的重要性,省教委首先公布了山西高校机构过多、人浮于事的情况:目前山西各高校校均设置处级党政机构26个;教师与学生、教职工与学生的比分别为1∶8.22、1∶3.8,远远低于国家教委的要求;近一半高校超编,超编人员共1535人;各校雇请了大量临时工,最多的高达700多人。省教委要求各校根据“满负荷”工作量的要求,首先搞好定编、定岗、定责工作,然后在全员考核的基础上,按照“公开岗位、平等竞争、双向选择、择优聘任”的方式,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聘任制,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,对工人实行任务合同制。通过上述改革,力争使本科院校的党政机构下降到16至24个;专科院校下降到10至12个;教师与学生、教职工与学生之比分别提高到1∶10和1∶5左右;除特殊岗位外,临时工全部清退;青年教师从数量上占到教师总数的40%。据测算,此项改革仅裁减临时工和超编人员,全省就可节约教育经费2000多万元。
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后,各校将进行分配制度和后勤管理体制的改革。分配制度改革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:一是积极推行编制与工资总额动态包干制度,即在定编的基础上,实行增人不增资、减人不减资、超支不补、节约自主使用的政策,鼓励各校裁减富余人员,提高办学效益。二是完善校内结构工资制度,即各校本着按劳分配、拉开档次的原则,首先将目前学校发放的各种津贴、奖金归入校内工资,然后按每个人承担的职责和履行情况进行分配。实绩与校内工资挂钩,使目前平均发放的津贴、奖金真正变成“活工资”,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。三是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、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和脱颖而出的青年人才实行岗位津贴。省里规定,博士生导师每人每月津贴500元,教授300元,副教授200元,博士生200元,硕士生100元。上述资金均由学校从本校压缩富余人员后所节约下来的经费中解决。后勤改革根据“事企分开、两权分离”的原则从以下四方面进行:一、学校成立“精干高效”的后勤行政管理机构,代表学校管理学校财产和后勤服务,其余后勤服务机构如食堂、澡堂、房产等部门则变成企业化、半企业化的经济实体。二、学校先将公用经费分解到户、将师生的福利分解到人,由暗补变为明补,然后鼓励后勤服务实体按经济规律对师生实行经营服务和有偿服务。三、后勤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由学校开支,其余经济实体人员的工资则从实体的收益中列支。四、后勤服务实体的人员列入校内企业编制,并打破工人和干部的界限,实行干部聘任制和全员劳动合同制。